首页 >> 新闻资讯 >> 行业动态

种业知识产权里程碑:农业植物实质性派生品种(EDV)制度正式落地

时间:2026-07-27 16:13:21

2026年7月27日,农业农村部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第一批农业植物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实施目录正式公布,并已配套制定发布判定指南等文件。经国务院同意,这标志着我国农业植物EDV制度正式落地,这是种业知识产权领域的一项重要制度创新,也是种业振兴的一项标志性成果。

什么是实质性派生品种(EDV)?

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副司长杨海生介绍,实质性派生品种是指由原始品种实质性派生,或者由该原始品种的实质性派生品种派生出来的品种,与原始品种有明显区别,并且除派生引起的性状差异外,在表达由原始品种基因型或者基因型组合产生的基本性状方面与原始品种相同。

通俗地讲,EDV主要是在他人育成品种基础上进行修饰改良培育出来的新品种。例如,一个水稻品种总体表现很好但抗稻瘟病能力较弱,其他育种者对其进行改良提高了抗性、其他性状保持不变——改良后的品种就是原始品种的EDV。

为什么要实施EDV制度?

培育一个新品种一般需要8到10年。如果他人对原始品种稍加修饰改良就拿去推广,谁还愿意潜心搞原始创新?

EDV制度的核心在于建立利益分享机制:EDV在商业化推广以前,需要经过原始品种权人的许可,并约定分享一定收益。这一机制在修饰改良的育种者与原始品种权人之间建立起受法律保障的利益分享关系,一方面尊重他人创新成果,另一方面鼓励育种原始创新、减少修饰育种。

“1+4”制度框架

农业植物EDV制度实施的有关安排,总体可概括为 “1+4” 。

“1”——发布1个实施目录

第一批农业植物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实施目录将水稻、小麦、棉花、油菜、花生、大白菜、辣椒、谷子、蚕豆、桃等10种作物列入EDV制度实施范围。其他作物将根据第一批目录实施情况综合评估后,再适时纳入。

“4”——开展4项支撑保障工作

序号

工作内容

核心要点

①

发布EDV判定指南

明确适用范围、基本原则、技术鉴定、阈值确定原则和判定流程

②

发布判定阈值

设定品种遗传相似度临界值——不同作物阈值不同

③

发布鉴定机构条件

明确分子鉴定和表型测试两类机构的能力条件

④

组建专家库

由技术、管理和法律等方面专家组成,提供专业咨询

判定阈值:不同作物如何界定?

农业农村部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已正式发布第一批判定阈值。不同作物分别设定遗传相似度阈值,达到阈值即触发EDV判定举证责任转移:

· 90%阈值:水稻、小麦、棉花、谷子、花生、辣椒

· 85%阈值:油菜、大豆、蚕豆、桃

考虑到不同分子检测技术的差异,针对不同检测技术(如SNP、MNP、SSR),所设定的阈值会稍有不同。

什么情况下需要开展EDV判定?

判定EDV需要具备三个前提条件:

1. 原始品种已经授予品种权,且权利在有效期内

2. EDV已经开展了商业化推广

3. 已有初步证据显示该品种可能是EDV,且双方当事人协商未达成共识

在判定流程上,一般由原始品种权当事人提交技术鉴定等证据,当品种间遗传相似度大于等于阈值时,判定为EDV。对结果存在异议的,举证责任转移至对方当事人。

行业意义

当前,我国农作物自主选育品种面积占比已超过95%,畜禽、水产、蔬菜国产种源市场占有率分别超过80%、86%和91%,实现了“中国粮”主要用“中国种”。种业振兴,核心在创新。

EDV制度的正式落地,将在三个层面产生深远影响:

· 激励原始创新:建立利益分享机制,让原始育种者得到应有回报

· 规范修饰育种:减少“换名字不换基因”的模仿修饰行为

· 接轨国际规则:UPOV 78个成员中已有69个施行EDV制度,我国制度正式落地有利于促进种业国际交流合作

从2021年种子法建立EDV制度,到2025年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明确实施步骤,再到今天制度正式落地——种业知识产权保护迈出了关键一步。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以EDV制度实施为新契机,持续强化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优化种业创新发展制度环境,为加快实现种业振兴保驾护航。



唯可(青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持续关注植物遗传转化与精准基因编辑领域的前沿进展,致力于为科研工作者提供最新的行业动态与技术解读。

1784712701582723.png



在线留言
服务热线

服务热线

19863782982

微信咨询
二维码